很多斜視兒童術前都戴眼鏡,由于戴鏡的目的各不相同,術后是否戴鏡應視具體情況而定,總的一個原則,斜視術后視力仍未正常,戴鏡能使視力提高的,術后就應繼續戴鏡。
內斜視患兒,原戴遠視眼鏡,術后戴鏡與不戴鏡眼位均為正位,但戴鏡對視力有幫助的,為進一步治療弱視,仍可戴原鏡或偏低度數的眼鏡。如果原遠視度數是小于+3.00D的,裸眼視力正常,可不戴眼鏡,這樣對雙眼視功能恢復更有利。若內斜術后斜視矯正不足,仍需戴用度數較高的遠視眼鏡,以利于殘存斜視的矯正;部分調節性內斜,因手術僅矯正了戴鏡矯正不了的部分內斜,術后按完全調節性內斜治療,應堅持戴原鏡,部分患兒有望脫鏡。內斜患兒原戴近視眼鏡術后眼位矯正,按提高*好視力的*低度數配戴近視眼鏡。
外斜視患兒,原戴近視眼鏡,術后眼位矯正,眼鏡仍戴*佳矯正視力的*低度數眼鏡;若術后矯正不足,可適當給足近視度數,配戴度數稍大的近視眼鏡對矯正外斜有一定幫助,如殘存斜度較大,戴鏡無效可考慮再次手術。外斜視患兒原戴遠視眼鏡,術后眼位矯正,為提高視力仍需配戴低度數遠視眼鏡。
總之,術后戴鏡的目的從術前的矯正斜視、治療弱視轉變為單一治療弱視,眼鏡的度數則應根據術后的眼位、矯正視力、屈光不正的性質等情況綜合考慮。